申请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东莞商标专利法律服务提供
查询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正确分类
对于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已经十分明确的产品或服务不再赘述。但由于新产品、新服务的不断产生、
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未明确列出的商品或服务层出不穷,进行商标分类、正确办理查询越来越重要。一般来说产品的终使用方式、服务的终体现形式是划分商品、服务类别的主要标准。下面分别用两种商品和项服务加以说明:
首先以生活中常用的“手套”产品为例,一般情况下手套主要属于25类,但特殊行业用的防护手套,比如焊
接工人用的手套、潜水员用的手套就属于9类;医务人员用的手套属于10类;在餐厅用餐、临时加工食品时使用的一次性塑料手套属于16类;家庭主妇们洗衣服、打扫卫生用的家务手套属于21、24类;运动员使用的拳击手套、击剑手套等又属于28类。
其次是“防水、防潮材料”类产品,如果该产品的防水、防潮功能是因其加入其它产品后,使其加入后的产品产生了防水、防潮效果,其自身的单独使用不产生防水、防潮功能,这种产品则属于防水、防潮添加剂,申请类别应为1类;如果防水、防潮产品是油漆或涂料,则属2类或17类;如果该产品直接使用时自身就具有防水、防潮功能,应属17类或19类。
再如服务项目中新产生的色彩分析和家政服务,如果是对产品的颜色进行色谱分析,了解该产品颜色的组成或比例,该服务应属42类;如果是针对广大公众审美需求的提高,对不同人穿着何种颜色的服装、使用何种颜色化妆品进行指导的色彩分析,则属于44类。家政公司如果是为各类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介绍相关工作、收取介绍费,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没有雇佣关系,家政人员劳务费由服务对象承担,属于35类服务;反之家政公司雇佣家政工作人员,以家政公司名义承揽相关业务,指派公司员工从事相关业务,家政人员工资由家政公司支付,应属于45类服务。
因此,在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时,不能仅从产品或服务名称判断类别,申请人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是正确选择申请分类的主要依据;正确地选择商标分类,才能通过商标注册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TUHW130909